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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对社会整体带动作用显著

发布时间:2018-06-06 分类:趋势研究

最近,科技这个词热度很高。中兴事件让我们看到真正的底层科技缺失是多么的致命,马化腾也说缺乏对底层技术掌握上的科技应用繁荣也只能表面上的风光,一推就倒。

从科技运用的领域来看,金融无疑是一个非常显性和高频的领域。无论是支付、转账、征信、贷款、理财等等,我们都可以在虚拟的互联网空间完成。借助科技的力量,我们不仅在线上再造了金融,同时也重新聚合了线下的金融要素,在时间提速的同时,空间上壁垒的打破也在持续进行。最终,则是时空的高度融合,是对金融消费行为和供给行为的重新定义和优化。

金融本身是一个服务业,对普罗大众而言,更多的是一种消费型服务业,但从所谓现代经济核心的角度来看,金融事关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效率,则其本身又是一种生产型的服务业。金融和科技的结合,是效率的提升,是业务的延伸,是可选择集的扩张,是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双重扩大,是社会总福利的提升。

金融科技的发展,对社会整体的带动正向带动作用是显著的。金融科技提升了生产生活领域的生产效率,扩充了生产可能性和消费可能性边界。金融科技同时也促进了监管科技的发展,这背后则是对政府治理理念和手段、与民众互动模式等要素的改变,从更宏观的意义上有助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金融科技,对消费者而言是一个黑匣子,消费者只管享受其提供的便利服务就好。但对于金融的供给者来说,金融科技已经越来越成为关系其生存和发展的最为基础的底层性要素。

我们看到,新兴的互联网巨头BATJ凭借其科技的力量在金融领域展开了强势布局,支付宝、微信近乎在小额高频支付市场上形成双寡头格局,传统的金融公司如中国平安、招商银行等也宣称要转型为金融科技公司,建行已经成立了专门的金融科技子公司,互联网巨头也纷纷与四大行合作成立金融科技实验室。可见,金融科技已经被金融供应商视为核心竞争力,重视程度和投入程度都在持续增加。

回到本文的开头。从科技的基本分类来看,金融科技本身也主要是应用层的,而非是底层技术性的,说白了依然是工程师导向的,而非科学家导向的。

但从金融供给商的角度来看,主要还是聚焦在科技的应用上,因为金融企业毕竟不是以技术研发为主业,而是金融业务主导型的企业。所以,对金融提供商而言,所谓金融科技,更多的是科技怎么与自身的金融业务逻辑、获客逻辑、经营逻辑、风控逻辑衔接起来的问题。金融科技表面上是基础设施建设,这些在保证人财物投入的前提下,并不存在难以逾越的技术性门槛。更为重要的是,以坚定的战略决心,在梳理清楚自身长远的经营逻辑之上,以壮士断腕的魄力,坚决打造一个既有高效、稳定、集成等一般性特征、又完美契合自身业务逻辑的金融科技系统。